专业团队致力于国家扶持资金、财税优惠政策的研究,为中小企业的提供高效的创新基金申请服务。
创新资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:
1、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、技术政策,技术含量高,创新性较强,知识产权清晰,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;
2、自主研发项目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;
3、必须是以生产、销售、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,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;
4、符合《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》的要求。
5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;
6、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,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,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;
7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%;
8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,资产负债率合理;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%(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);
9、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、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。
支持方式
1、贷款贴息: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,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,形成批量生产,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。一般按贷款额年利息的50%-100%给予补贴,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,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
2、无偿资助:用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产品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、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补助。资助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,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,且企业须有等额以上的自有匹配资金。初创期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,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;成长期企业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。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3、资本金投入: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、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,具有较高成长性项目,予以重点支持,采取资本金投入方式。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,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%,原则上可以依法转让,或者采取合作经营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收回投资。